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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商调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1-10-25 17:14:24 来源:阅读数:


莲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开商调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莲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商调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单位和计划

     莲都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商调工作人员4名,从事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

     二、商调范围和对象

丽水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莲都区乡镇机关)。

   三、商调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无

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能适应商调岗位的工作需要;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已登记);

3.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1025以后出生);

5.2007年12月31前参加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情况);

6.符合当地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服务年限不足的,取得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的也可报名);

四、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报名者需填写《2011年莲都区安监局公开商调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在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下载,经所在单位同意(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需同时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及其工作经历相关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的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出具单位印章)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照片1张。于2011113-4日上班时间到莲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丽水市解放街132号二楼办公室4)报名。

五、商调方式

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严格审查、综合考察、择优商调的方式进行。

   

   本公告由莲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莲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0578-2127617

 

附:2011年莲都区安监局公开商调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人员报名表

 

 

丽水市莲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O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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