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多措并举积极推进乡镇安监机构建设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莲都区针对目前乡镇安全监管队伍人员不足、监管力量薄弱等现状,采取多项措施,强化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
一是全面覆盖。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在全区所有乡镇都挂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牌子,安监站长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兼任。
二是健全队伍。在碧湖、大港头等重点乡镇配备1名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其他乡镇、街道配备兼职监管人员,目前,全区乡镇、街道共配有兼职安全人员31人,且经过省局培训,取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资格。
三是明确职责。要求乡镇安全监管人员履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配合和协助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依法受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等工作。
四是规范管理。要求各站安全监管人员工作职责上墙,建立了辖区内监管对象安全生产基本数据资料库,统一使用安全生产委员会规范工作台账,建立健全了包括日常监督检查、责任制考核、事故责任追究、应急管理等管理制度。
莲都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