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成功销毁一批废旧危险物品
2008年7月3日,莲都区公安分局、莲都区安监局等部门成功销毁一批废旧危险物品。这批危险物品主要有:过期作废的爆炸物品,火雷管1545发、导火索4817米、导爆管3391发、炸药515.75kg ;和在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中没收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产品614件、非法爆炸装置鱼雷1314只。这次销毁废旧危险物品,是我区自2008年3月26日新疆吐鲁番市销毁过期烟花爆竹产品发生特大爆炸事故以来第一次,从销毁方案制定、地点的选址、现场布置、销毁实施、事后确认等环节,区公安等部门均作了周密部署,并邀请了爆破专家参与,确保安全销毁。通过销毁这批废旧危险物品,消除了我区在保管、储存这类废旧危险物品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莲都区安监局
二○○八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