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洋渔业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各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2.安全生产管理组织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比较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3.渔船适航条件
船舶具备适航条件,具有船舶技术证书和登记证书;配足职务船员,所有船员持证上岗。
4.船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职务船员具有相应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其他船员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
制订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发放到有关部门岗位,并有施行情况记录:1、渔船进出港签证制度;2、编组出海制度;3、渔船航行、生产、锚泊及夜间值班瞭望制度;4、严禁渔船超航区、超抗风能力航行、生产,严禁超载或违规装载航行制度;5、安全隐患整改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6.渔船安全航行防护救生设施
有关安全防护救生设施配备齐全,并正确安装、放置、使用:1、导航设施、通讯设备;2、号灯、号笛;3、救生筏;4、救生衣(每人一件)、救生圈、灭火器灯;5、适当位置张贴安全航行、安全作业警示标志和告知牌。
7.防易燃有毒气体
在厨房、密闭船舱等容易散发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场所的适当位置,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防护器具。
8.应急救援
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组织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确保应对突发时间的充分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