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1.企业资质
具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依法在批准的开采范围内进行生产,不准越界开采。
2.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3.安全生产管理
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重大隐患监控和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
4.操作规程
制定各工种操作规程,主要有:凿岩工安全操作规程,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
5.安全投入
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
6.安全教育培训
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的能力,具有矿长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
7.三同时
矿山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项目,采矿权有偿出让的矿山以及工程建设单位因工程所需开采的矿山,安全生产实施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8.新技术推广应用
采用中深孔爆破新技术及分台阶开采:台阶开采的坡度、高度及平台宽度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矿山周边环境符合安全要求;爆破安全距离和爆破作业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规定,杜绝违章扩壶爆破或掏底开采。
9.机械设备维护保养
危险性较大的矿用起重、提升、挖掘、铲装、运输等机械、电气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10.劳动防护及工伤保险
矿山企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志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
11.应急救援
制定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救护和医疗应急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