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国庆”期间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值班方案
建国六十周年庆典即将来临,为加强区矿山、危化、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特制定“国庆”期间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值班方案,请各企业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措施
各有关企业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我区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稳定,是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进一步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立即组织开展企业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并针对薄弱环节制定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二、严密防范,做好应急救援和值班工作
各矿山、危化生产企业制定和完善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对企业内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同时,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及时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确保信息通畅。各有关企业要按以下要求做好值班工作:
1、矿山、危化生产企业,重大危险源单位。要建立健全国庆期间的值班制度,制定值班表。要求企业安排企业高层领导24小时值班,并于9月29日前将值班表上报区安监局。国庆放假期间(10月1日至10月8日)每天16点前向区安监局上报当天企业安全生产情况,10月9日16点前报送国庆期间整体安全生产情况。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其它应急事件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立即向区安监局报告。
2、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储存)单位、剧毒品使用单位。要求企业安排企业中层以上领导24小时值班,并于9月29日前将值班表上报区安监局。10月9日16点前报送国庆期间(10月1日至10月8日)整体安全生产情况。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其它应急事件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立即向区安监局报告。
3、其它危险化学品经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要求各单位强化国庆期间的安全值班工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其它应急事件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立即向区安监局报告。
三、区安监局国庆期间联系
值班电话:2123773 13221766099
值班传真:2152669 2151995
矿山联系:何金林 13857065168
危化、烟花联系:胡来福 13967063136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